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于2016年正式成立,是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。教育基金会的宗旨是:发挥首都示范作用、履行名校社会责任,扩大优质教育资源、支持西部师资培养,资助贫困特优学生、助推寒门英才圆梦,设置奖教奖学基金、推动创新人才培养,吸收更多社会资源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。本教育基金会接受国内外企业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。基金会于2016年12月22日,认定为慈善组织。
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
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介绍
清华附中国际部秉承“根植于中国文化、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国际化杰出人才”的使命,培养了大批具有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的人才。办学成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。为了更好地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,全方位促进国际部的发展,设立了“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”,隶属于清华附中教育基金会。成立于2019年4月。本基金以国家级、国际化为标准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各项国家政策,通过向广大校友、家长、社会人士、社会团体、国内外企业等机构和个人募集资金,支持清华附中国际部的全方位发展。
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使用
按照捐赠者意愿定向
支持国际部发展使用
用于人才队伍建设
支持教师境外培训
用于学生培养,设立奖助学金,
奖励优秀学生,支持困难学生,
支持学生公益活动
基金管理小组认为需要支持和资助的
与国际部发展有关的项目
捐赠方法
捐赠方以货币形式进行捐赠,捐赠方应当将捐赠款项支付至受赠方以下银行账户,并在汇款附言中写明:“国际部发展基金”,该捐赠款项将定向捐赠到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当中。
人民币账户
户名: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
开户行:中国银行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
账号:3467 6546 6495
美元账户
户名: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 (Tsinghua University High School Education Foundation)
开户行: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 (Bank of China Beijing Branch)
Swift Code: BKCH CN BJ 110
帐号:3324 6570 8453
如有问题,敬请联络白文婷女士:
邮箱:wbai@this.edu.cn
捐赠免税政策
根据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,自2008年1月1日起,“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”。
根据2008年2月国务院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“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”。
2017年10月23日,北京市财政局、北京市国家税务局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(京财税〔2017〕2324号) ,公布2017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,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名列其中。